人民日報:網購物品不好,,還不能給差評了?
網購越來越普遍,,許多人對網購行為進行過評價,。不過,有些消費者收到網購商品后,,發(fā)現有質量差,、不符合預期等問題,如果在網購平臺打了差評,,可能會惹來許多麻煩,。
寧夏銀川市張先生最近在網上買了一雙運動鞋,收到鞋子后覺得跟商家此前的宣傳相差太大,,鞋子品質也存在問題,,與商家溝通數次無果,張先生打了差評,。沒想到,,商家對他進行了“電話轟炸”。一天能打十幾通電話,,拉黑一個號又換一個號,,一接就是要求張先生刪掉差評改成好評?!半y道東西不好,,我還不能打差評了?”張先生對商家的這種做法很是氣憤,。
隨著網購的流行,,消費者評價成為衡量商品服務品質的一個重要標準,因此,,商家對消費者給的差評尤為在意,。但有些商家不反思自家商品質量、服務態(tài)度存在的問題,,反而采取糾纏騷擾消費者的做法,,甚至還威脅恐嚇消費者。這一現象近年來逐漸增多,,引起社會公眾的關注,。
浙江寧波市李女士在電商平臺上買了一件衣服,收到貨后因為質量不好打了差評,。結果賣家屢次要求李女士刪除差評,,李女士認為情況屬實沒有同意,沒想到商家自此每天打電話騷擾,,還屢次發(fā)來辱罵短信,,并威脅如果不刪除,就將李女士的姓名,、年齡,、住址等個人信息公布到網絡上。
記者在采訪中發(fā)現,,在受到商家騷擾時,,多數消費者認為維權時間長、成本高,,“為了一點小事不值得”,,而采取息事寧人的態(tài)度,自認倒霉,。
“事實上,,商家的騷擾行為已經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利。此時最好的做法就是保存證據,,向警方報案,,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?!北本樅饴蓭熓聞账蓭熗醯つ菡f,,侵權行為一旦發(fā)生,消費者應該勇于拿起法律的武器,,而維權指向既可以是電商平臺,,也可以是具體商家。
四川成都市賈女士在遇到電話騷擾后,,馬上將截圖等證據發(fā)給電商平臺,。“我向平臺投訴后不久,,平臺就對商家進行了罰款,,還限制了商家的信用等級。最后經過協(xié)商,,商家不僅給我退了貨,,還對我進行了一定補償,。”賈女士說,。
此外,,消費者還可以向市場監(jiān)管部門投訴?!拔覀兘拥较M者投訴后會開展調查,,一經核實,我們將依法對商家行政處罰,,情節(jié)嚴重的還會取消經營資格,。”寧夏銀川市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舉報投訴科科長張麗說,。
騷擾發(fā)生后消費者有多種途徑維權投訴,,但類似事情應該如何預防呢?在網購行為中,,商家掌握了消費者電話,、住址、姓名等個人信息,,如果沒有相應的監(jiān)督規(guī)范制度,,這些信息很容易被商家所利用。對此,,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門金玲建議,,一方面要保護好消費者,電商平臺在制定規(guī)則時應該對消費者的信息進行保護,,不能讓消費者打出差評時受到惡意騷擾,;另一方面,平臺也應該健全完善評價原則,,制定評價依據,、細化評價標準,讓消費者的每一次評價都有理有據,、公平公正,。
“最終還是要歸結到信譽評價制度的完善上來,既要維護消費者對商品質量和服務進行真實評價的權利,,也要完善惡意差評的尺度規(guī)范,。例如,可以增加消費者在給差評前需與經營者進行協(xié)商退換貨等前置要件,?!遍T金玲認為,平臺作為消費者和商家的中間方,,應該主動承擔溝通協(xié)調的責任,,營造網絡購物公道和諧有序的良好環(huán)境,。
目前,一些電商平臺已經做了一些嘗試,,在“申請投訴”頁面上明確列出“騷擾他人”等項目,,并且詳細標注憑證示例等,方便消費者投訴,。“監(jiān)管部門和電商平臺應當共同發(fā)力,,充分維護消費者自由評價的權利,。”門金玲說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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