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年1月2日
鹽池縣公安局接到青銀高速
鹽池出口疫情檢查站工作人員報警
其在核驗查證行程碼過程中發(fā)現(xiàn)
有多輛貨車司機故意隱瞞真實行程
企圖蒙混過關
接警后
鹽池縣公安局迅速組織民警
將貨車司機均帶至花馬池派出所進行查證
經(jīng)調(diào)查,,違法行為人卜某某,、李某某、杜某某、武某某4人從陜西進入寧夏,,在經(jīng)過青銀高速鹽池出口疫情防控檢查站時,,為逃避防控檢查,故意出示他人或無陜西境內(nèi)軌跡的行程碼,,隱瞞行程,,擾亂疫情防控秩序,鑒于4人行為未造成嚴重后果,,依法對違法嫌疑人卜某某,、李某某、杜某某,、武某某予以批評教育,。
另外,,違法行為人閆某某,、崔某某、田某某,、王某某4人明知有西安,、延安(中風險地區(qū))旅居史,為順利通過疫情卡點,,出示提前準備的無西安,、延安軌跡的行程碼,有意隱瞞風險地區(qū)旅居史經(jīng)歷,,存在傳播疫情的風險,,嚴重影響疫情防控工作,情節(jié)嚴重,,鹽池縣公安局依據(jù)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50條之規(guī)定,,對違法嫌疑人閆某某、崔某某,、田某某,、王某某給予行政拘留6日的處罰。
警方提示:
疫情當前,,廣大群眾要主動配合相關部門的工作,,自覺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。對拒不執(zhí)行疫情防控措施的,,根據(jù)其違法情節(jié)嚴重程度,,公安機關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。